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所, 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987】京编事字第178号》批复于1987年12月正式成立的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于2023年9月5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转为企业,单位名称变更为北京北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简称“北燃特检”)。
北燃特检内设机构为: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安全技术部、检验业务一部、检验业务二部、培训业务部。
2、职责:
北燃特检主要职责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安全评价业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燃特检现有职工48人。其中:正式职工37人,较上年同期增加5人;退休职工11人,较上年同期持平。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27.8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27.8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1.财政拨款收入82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27.8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项目支出82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7.8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属于转企改制过渡期,财政资金保障性质有所改变,财政拨款是按改制前三年平均数核定。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过渡期人员保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827.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23年度决算827.8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827.80万元持平。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023年度决算827.8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827.8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属于转企改制过渡期,财政资金保障性质有所改变,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过渡期人员保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5台,共计296.4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台(套),共计793.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城乡社区支出(类)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反映拟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法规政策、组织跨区域污水垃圾及供水燃气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燃气特检所)-改革过渡期保障经费.doc